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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定额站,各建设、施工单位,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根据《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
等级证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省定额站要求,决定对全市初、中级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工作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凡在2003、2004、2005、2006年度参加全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取证、升级或换证考试合格,
取得《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的初、中级人员均属考核范围。
二、考核方式:
参加考核人员按要求填写《滨州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工作考核表》,并按要求独立完成《业务考核测试题》。
三、考核程序:
1、各县参加考核人员将《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原件于12月25日交县定额站,并领取《滨州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工作考核表》和相应专业的测试题。市区及外地驻
滨单位参加考核人员于12月20日直接到市定额站办理。
2、各县参加考核人员于12月25日前将《滨州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工作考核表》和测试题答卷报送县定额站。各县定额站将各自辖区
内参加考核人员的《滨州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工作考核表》及测试题答卷汇总,并填写《滨州市初、中级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工作考核汇总表》,于12月28日报市定额站。市区及外地驻滨单位参加考核人员于12月25日前将《滨州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工作考核表》和测试题答卷报送市定额站。
3、经市定额站集中审核,对考核合格人员发放加盖 "2007年度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工作考核合格专用章"的业务水平等级证书。对考核不合格人员注销其《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其原持有的《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随即
作废。考核结果将在"滨州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上公布。
四、考核要求:
各县定额站要按照市定额站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做好全市初、中级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工
作考核的有关工作。
对不参加业务工作考核的初、中级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其业务水平等级资格,按相关规定确定为"不合格",注销其《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同时在"滨州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上公布。其原持有的《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随即作废。
附件1:滨州市工程造价初、中级专业人员业务工作考核表
附件2:滨州市工程造价初、中级专业人员业务工作考核汇总
表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