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标准定额站:
《滨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滨政发〔2017〕34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7年11月10日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从总则、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区服务和法律责任五个方面对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做了规定和要求。为指导各县区标准定额站准确把握和理解《办法》内容,经研究,决定组织召开解读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2日(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二、会议地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55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各县区标准定额站全体人员;
四、会议内容:解读《滨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五、有关要求: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20日下午16: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市标准定额站。联系电话:3215806。
附件:参会人员报名回执表
滨州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17年12月18日